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26 14:20:12
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用7篇)

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用7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1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二、保障措施

设置参检查人员排队障碍式廊道,(根据医务人员检测1人的时间,设置长度大于3分钟等候廊道);

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备应急车辆一台;

设置外围警戒线;

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三、责任分工

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参检查人员排队组2人(首尾各1人),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进出障碍式廊道;

引导登记组每组织1人(根据医务登记组数量设置),负责将参检人员从排队检测廊道引导至登记台(每组人数由医人员决定);

引导检测组负责从登记台将登记完毕组引导至检测组检测;

检后蔬导撒离组1人,负责将检测完毕人员蔬导撒离;

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2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

(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

(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

(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急预案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 ……此处隐藏9247个字……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二)人员组成

1、采样人员组成

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从县、乡医疗机构参加2020年10月16日、11月3日新冠病毒咽拭子采集技术专业培训的人员中产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标本采集工作,每2人一组,可根据采样任务分成若干组,并落实咽拭子采集地点和组号编订(01-99号);若因工作需要,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支持。

2、核酸检测人员组成

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县人民医院经过安徽省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16名,可分为A班、B班两个班次;A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样本接收、登记、试剂准备、核酸扩增、报告结果、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工作,每12小时更换一班;B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酸提取,每6小时更换一班;其他人员随时待命。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14720人份/24小时。

县疾控中心经过六安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3名,组成一个班次,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2760人份/24小时。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县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提前制作检测对象花名册,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咽拭子采集。

(四)后勤保障

1、车辆和场地准备

县内一旦发生疫情,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从公务用车平台征调车辆和驾驶员,专门负责运送物资和县级采样人员,各乡镇组织车辆负责运送本乡镇采样人员和样本。当地政府负责采样场地、常规物品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常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等,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2、设备、耗材及采样登记编号

⑴检测设备

县人民医院分子实验室现有96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92个样本/40分钟)和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两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两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32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县疾控中心分子实验室现有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一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一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⑵检测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10合1混样采集管5万人份、单采管2万人份,县人民医院常备10合1混样采集管3万人份、单采管5000人份。在此基础上,安徽同科公司储备10合1混采管空管2万只,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配样本保存液。

⑶样本转运箱与防护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小型(12L)转运箱30个,需另购买小型(12L)转运箱70个、大型转运箱30个。各类防护用品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储备。

⑷采样登记与编号

根据已培训的采样技术流程,对于扩大筛查人群采取10合1混采,样本类型为咽拭子;受检者使用唯一标识号,如2010275601001,前6位为采样日期,56代表采集乡镇代码(青山镇),01代表第一组采样人员代码,001为受检者流水号;样本管标识号为27560101代表27日青山镇第1组采样人员采集的第1管样本。

(五)样本运送与交接

每采样点及时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每日不少于3次,采样人员必须同运送人员逐一核对样本信息与数量无误后方可进入运送环节;在样本交接转运后采样人员发送采样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至164324634@qq.com邮箱。运送人员到达实验室后与检测人员再进行交接,样本合格、信息及数量无误后进入检测环节。

(六)实验室检测

1、样本登记

对于合格样本实验室要登记数量、来源、信息,整理排序后传入实验室提取核酸。

2、检测与结果反馈

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实验室人员对于检测阴性结果及时统计,采用电子表格方式报告;异常结果按照相关文件处理。每日24时前统计和反馈当日收样量、检测量,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对接外援

县卫健委要精准测算检测任务和自身检测能力,按照不超过5天检测全覆盖的要求,除本地检测能力之外的检测任务,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细化具体合作内容,如检测量、到达时间、检测物资供应、样本运送方式、检测结果报告时间等。

六、安全保障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采样点安保方案,统筹本地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安排机动警力,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七、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宣传引导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宣传、入户告知、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目的及意义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定点接受核酸检测。

对14天内已离开本县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落实核酸检测。

八、特殊情况处置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组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对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特殊人群,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同时关注老人、小孩、行动不便及流浪人员等,切实做到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一旦宣布全员核酸检测,要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充分考虑我县全域旅游特点,游客原则上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暂停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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