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用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1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 、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内容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本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引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7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五、成立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领导小组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 “应检尽检”8+1+1类人员::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要求加做学校教师员工。
应对当前北京新疫情,市里新增了对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冰鲜销售人员、冷链仓储运输从业人员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重点地区来XX人员,无法提供达到目的地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免费提供核酸检测。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
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
疾控中心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七、检测机构分工
县疾控中心负责“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XX人员,参与口岸检疫的排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地区来XX人员)、抽样监测和流调等对象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返学返岗返工人员和其它“愿检尽检”人员提供自费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县卫健局的安排,协助参与免费核酸检测对象的检测工作。县新冠病毒9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疫情发生时,根据检测需要,领导小组分配任务,由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完成任务。
八、严格规范开展检测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根据安排常态化接受上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落实检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九、提升检测能力
县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快落实设备采购,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增加人员培训,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三班倒”不间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在县域内能够规范安全开展核酸检测.10突发疫情意外情况,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的处理方法可参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执行。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
(一)适用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以下简称稀释混样)仅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稀释混样检测结果不作为最终确诊依据。在人群总体阳性率较低(低于0.1%)时更为适宜。以下人群不建议采用稀释混样检测:重点区域人群(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小区含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和近期离省外出人群)、其他不适合稀释混样检测的人群;医疗机构就诊患者。
(二)实验室条件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具备在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 194号),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三)生物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 5311号)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有关要求,采样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级别的个人防护。
检测工作完成后,废弃物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理,不得保存样本。
(四)操作流程
1、材料准备
①采样管、常规采样管、含病毒保存液3ml的标准采样管。
②咽拭子
③振荡器。
④其他开展核酸检测的常规物质准备。
2、采样与混合
①咽拭子采样方法。
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采样者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1~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②样本混合。
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u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核酸 ……此处隐藏12306个字……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落实核酸检测。
八、特殊情况处置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组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对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特殊人群,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同时关注老人、小孩、行动不便及流浪人员等,切实做到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一旦宣布全员核酸检测,要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充分考虑我县全域旅游特点,游客原则上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暂停人员流动。
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8为强化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提升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县域内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的各项需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8号)要求和我省、我市关于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的基础上,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统筹调配各方核酸检测力量,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和采样地点。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人群按照5: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低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0: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
(二)统一调度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集中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征用管理相关要求,对设备、实验室、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
(三)集中采样送检。城市以小区、企事业单位、特殊场所为单位,农村以村、组为单位开展集中核酸采样,实现检测对象少跑路,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核酸采样、运输、检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采样、送检、检测全过程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及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检测能力。我县人口按照全员检测20.2万人的任务目标测算,3天完成检测,采用新冠病毒核酸10:1混采检测技术,每日应混检6.73万人,目前全县核酸检测每日10:1混检能力缺口5.63万人。为确保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采用分片负责的方式由县级医疗机构牵头与省内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10:1混采检测标准,任务分解如下:一是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兴州街道办、郭镇、金家河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4.1万例的混检任务(包括本机构现有检测能力);二是县第二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观音寺镇、仙台坝镇、两河口镇、黑河镇、横现河街道办、五龙洞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2万例的混检任务;三是县妇计中心负责乐素河镇、白雀寺镇、硖口驿镇、接官亭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43万例的混检任务。上述3家县级医疗机构要立即联系第三方机构,于10月24日前完成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提升采样能力。县级三家牵头医疗机构要根据责任片区提前对辖区内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所有临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以及个人防护理论和技术培训,做好全员技术储备,成立满足检测工作的多支应急机动采样队伍,确保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医疗卫生单位可迅速根据检测需要和任务分配,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统一调配,在县域内各指定采样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采样工作。按照每支采样机动队3人(信息登记、采样、储存转运)每小时采样50人,每8小时轮换一次,每天工作3个班次预算,全县共需建立不少于168支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采样人员不少于504人。采样所需耗材及防护服等物资,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管理调配。
(三)明确采样检测流程
1.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方式(上门采样或集中点采样)和采样地点。
2.设置临时集中采样点,镇办、单位、村(社区)、村民小组负责通知检测对象采样时间、地点,并做好现场采样的组织和配合工作。县指挥部调度应急采样队伍赴各采样点进行采样,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和安保工作。
3.各应急采样队按生物安全要求及时将检测标本送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各检测机构迅速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报告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做好物资储备。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县内检测机构和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检测试剂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每日常规检测量试剂需求,保证30天正常运行的储备量,做好核酸检测用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局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储备采购一定数量的核酸采样帐篷、采样人员防护装备、采样管、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
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
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