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协议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国留学协议书1请仔细阅读本《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填写说明:
一、关于留学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甲方录取通知或甲方颁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确定的留学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的填写:
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保证人须为: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4)保证人不得为留学人员本人配偶。
(5)保证人在乙方留学期限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否则应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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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住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张秀琴
乙方: (留学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
持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国家人
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录取的留学身份赴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个月(以甲方录取通知的留学期限为准)。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留学专业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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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留学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国家规定的有关经费资助;
(2)安排乙方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的奖学金资助费。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按国家规定提供);
(3)其它有关费用。
5.上述第三条第4款所述有关资助内容、资助标准及数额,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资助的奖学金生活费由甲方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定期拨付。由甲方安排乙方获得的奖学金资助费,资助期限以奖学金或资助项目的实际期限为准;甲方将敦促经费提供方按规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
6.委托中国驻乙方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管理乙方在国外期间的有关留学事务,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7.加强与乙方国内推选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留学人员的留学情况通知国内推选单位。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将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3.保证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有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未能于十日内及时报到者,应阐明理由;超过一个月未报到者,甲方授权使(领)馆不发资助经费,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发给乙方的奖学金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乙方 — 19 —
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学期间与使(领)馆及国内推选单位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使(领)馆、国内推选单位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填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留学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学期间的国家公派留学身份不因经费资助标准或来源变化而改变,应始终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如获其他奖学金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应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且始终应遵守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等相关义务。
8.留学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留学总结;留学期满回国后及时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汇报留学情况。
9.乙方出国前系非在职人员者,学成回国后按照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规定以及与国内有关单位的定(意)向协议就业。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甲方的规定交存出国留学保证金。
乙方按期学成回国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时,应向甲方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单位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证明》及留学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的出国留学保证金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 ……此处隐藏17398个字……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甲方应积极开辟渠道,对申请出国(境)留学生出国(境)留学的学生进行管理,为学生通过交流项目出国学习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学校与接收我院学生出国学习的单位签署交流协议。在乙方自愿及有经济承担能力的条件下,甲方愿意推荐乙方赴台湾体育大学(单位名称)学习,期限为 20xx年02月至20xx年07月。乙方在留学单位学习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应定期联系,检查乙方学习情况,解答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乙方在遵守甲方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回国后,学校承认乙方在国外所修学分。
二、乙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出国学习属于出国交换留学性质,按出国交换留学生办理一切手续。
2.乙方在出国前应没有任何欠费,同时须遵守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
3.乙方在出国前,须办理留学手续,以保留学籍。乙方在留学期间,户籍不变,享受在校学生的伙食补贴。
4.按照学校学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乙方在回国后,须提交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成绩合格者可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出国留学协议书14甲方: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
(出国留学人员)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
(出国人员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略
第三条乙方须完成的留学目标任务为:
1.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
2.同国外大学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国两年内能有实质性项目合作或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积极为学校举荐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
4.必须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所确定的留学内容。
第四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保证乙方在批准期限内保留公职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出国(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离境前须办理临时离校手续,若在校服务期限的,应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按期回校后退还本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学任务,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学期间每三个月口头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在国(境)外学习、生活情况。
3.乙方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延长留学期限。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
5.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总结,并保证按学校规定在回国后至少在甲方服务二年,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在乙方留学期间,须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
2.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相关规定。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未按期回国,自逾期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公职12个月,如保留公职期满仍未归,甲方将对乙方作不保留公职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留学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协议书15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计个月,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计个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2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2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