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1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教师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8、发现可疑患儿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儿童医院检查,对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以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2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此处隐藏9610个字……打瞌睡的学生和有影响其他学生听课的行为,要对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登记。
9.教师要保证教学质量,期末考试后期评学生及格率达不到 50%的,该教师该年度职称考核定为不称职。
10.实验课的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并对学生每次实验情况进行登记,期末要对实验报告进行整理,并及时交系办存档。
11.系办随时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其结果作为教师教学等级评定、教学酬金发放和职称考核的依据。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7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系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指导条件
本系 30 周岁以下(含 30 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接受系部安排,原则上须接受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级考核。
1.调入本院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2.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3.学院和系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上述所列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二、导师资格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 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水平。
三 、导师职责
思想上严格要求。帮助青年(新)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努力敬业爱岗,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 、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生活上主动关心。经常了解青年(新)教师的所思所想,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向系里或学院反映问题,如有结果,亦应及时反馈给青年(新)教师。
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具体包括:
(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 (2)备课及教案书写(第一年新任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 (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 (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 (5)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 (6)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结合教学,导师应为青年教师系统讲一门示范课,每学期原则上至少听青年教师授课 10 课时,并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诊断与辅导。
4.在科研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耐心的指导。
5.每学期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写出书面考核报告,并交系备案。
6.导师应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指导期结束前,与青年教师共同拟订其学术发展方向。
四、青年教师职责
1.青年教师须虚心学习导师的道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积极主动接受导师指导与教诲。
2.要求做到随班听课,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改状况,并认真作好每节课的听课笔记,未获得讲师职称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0课时(其中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 10 节,听课记录 10 节以上)。
五、导师遴选程序
1.由教研室推荐导师人选,并明确该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报系学术委员会审核。
2.系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系主任批准聘任。
3.青年教师与中老年教师之间可以双向选择,自愿结对,也可由系统一指派,原则上须是同一专业,并经系领导同意确认后报系部审核并存档。
六、导师任期
1.任期一年。如需要,可提前结束也可延续 1-2 个学期。是否提前结束或延期指导,由系主任提出意见,院有关部门确认。
2.每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名。
七、导师指导工作量
按照学院有关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建议学校对经考核合格的导师每指导 1 名青年教师按每人每年 30 学时的标准发放课时酬金。
八、考核
1.系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导师以及青年教师执行导师制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通知责任方及时整改。每学期期末,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将听课笔记交系审核备案,导师应对其自身辅导情况与被辅导者的教学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系部审核备查。
2.青年教师履行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学期末,系教学督导组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考核合格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津贴。考核不合格导师,指导教学工作量不计。
3.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听一节青年教师教学汇报课,指导教师作好安排,且作好评课总结。
4.系导师制的考核工作由系学术委员会负责。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8一、教学计划制定常规
1、各备课组须在开学预备周内集中学习《新课程标准》,熟悉新教材,集体拟定学期教学计划。
2、计划内容包括:学情分析、教材概述、进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业计划,学困生、优生辅导计划,单元测试、考查计划。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课(课题、承担者、研讨日期、上课日期及评价日期)、教学实验(课题、实验方案、实验细则)、讲座(课题、承担者、时间)、竞赛活动安排、活动课安排。
5、计划由备课组长制定,在预备周内组织本组教师讨论,确定后,每位老师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填写教学计划表,在开学第一周内交教学部备查。
6、备课组长在开学第一周内应交给教研组长(学科组长)一份本备课组教学计划。
7、学期教学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持教学进度一致。
二、教案书写常规
1、课前书写教案,不得无教案上课。
2、每位课任老师课前按教育部颁发的周课时标准在专用教案纸上书写教案。
3、书写教案前,须研究学生的认知基础,须认真钻研教材及其参考资料。
4、写教案时,须写好课题、日期、教学目标、学习策略、教学用具、教学流程。
5、若是研究课或公开课的教案应在教案上注明授课时间、听课单位(或个人)。
三、上课常规
1、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站在教室门口,做好上课准备。上室外课(劳技、实验、体育等)教师应提前到达上课场所。
2、课堂45分钟,严禁课堂教学的.随意性,把握好组织教学环节,力求优质高效。上课有充分的准备,有讲有练,将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分层施教,优化每个教学环节。实验课、体育课、活动课要自始至终组织安排好学生活动,不得提前让学生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