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时间:2024-01-21 20:16:11
【精品】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合集8篇

【精品】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合集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1

我上过很多堂语文课,这六七年几乎天天都有,一开始的新奇早已变成了枯燥和乏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语文不甚在意。

于是看到题目的时候,我愣住了,后来便笑了。

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是小学四年级的第二堂课。那时候的老师是一个很出名但也很严厉的人。四年级的时候压力很大,所有老师都是名人。所以在班上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也很严格。

但是这堂语文课颠覆了我对语文老师的认知。

这节课刚上课,老师便朝我们鞠了一个很标准的九十度躬。我们正吵的不亦乐乎,看到他的动作的时候,我们全部愣住了。周围的嘈杂声全部化为了寂静。

“对不起,同学们。”开场白惊得我一下手滑,笔掉在了地上。不敢置信,最严厉的语文老师,如此清高的语文老师,也会对我们这些小孩子说对不起?我眨了眨眼睛,和别的学生一般静候下文。

“上节课上我说错了,护士节不是3月12号,而是5月12号。因为我搞错了日子,所以有可能会让你们也记错。老师对不起你们。”近乎诚恳的道歉声,我们只好都安静这应对这近乎尴尬的沉默。

不知是谁带头起的掌声,我们的教室被掌声淹没,那掌声响的似是要掀翻屋顶,为老师的可爱,也为老师的.勇气。

后来他又鞠了一个躬,可是这次说的却是谢谢。他给了学生尊重。

我的印象中他训了学生,即使是错了也不会像学生道歉,大部分的老师都是这样,于是我总是认为他和别的老师都一样,只会将气撒在学生身上,认为自己教学成绩不好,全都认为是学生的错。

接下来课上的十分温馨和融洽,难得的没有一个学生故意在课堂上捣乱。我彻底的改变了对语文老师的看法,终于在四年级结业的时候,语文是考的全班的最高分。这堂课改变了我,也改变了很多人,全班的平均分明显提高。

这堂课是在掌声中结束的。

这堂课成了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

也许是因为这两次鞠躬,亦或是因为一次道歉和一次谢谢拉近了老师和学生的距离,它在我对语文课无数不多的记忆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2

让你们猜个小谜语:吃前是绿的,吃时是红的,吐出是黑的。(猜一水果名)。嗯!猜对了,就是西瓜!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超市里买西瓜,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忙说:“妈妈真好!”来到超市,我急忙冲到水果处的西瓜架上。西瓜穿着一件绿色的有条纹的衣裳,像一个个胖娃娃似的在争着给客人们买呢!我走近西瓜,挑来拣去,挑了几个“特大西瓜”,然后又拿起来嗅了嗅,刹那间,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味吸引了我,我说:“这真是个好瓜!”

如果把西瓜切开来的话,汁水就会不断地涌出来,那香味会让人垂涎欲滴。如果把西瓜切成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再用牙签扎起来吃,那舒服劲儿别提了!

西瓜生津解渴,助消化,清甜可口。听妈妈说,西瓜还有美容的功能呢!许多姐姐、阿姨都是用西瓜来做美容的。有一次,我把西瓜吃光了,只剩下一个瓜皮,我把瓜皮切成小片,再放进冰箱中冰几个小时,再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盖在脸上,又去睡觉了。下午,我起来时,发现皮肤滑滑的,想到是西瓜美容的.功能起效了,可开心了!不仅这样,西瓜还能用来榨出味道鲜美的西瓜汁,还可以制出西瓜冰,可以做水果沙拉……用处可真多呀!西瓜,让人百吃不厌,我爱吃西瓜。

西瓜,就像一位小精灵,又蹦又跳地走进了我的美食坊。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3

我喜欢的动物可多了,有猴子。有大象。有长颈鹿,真是数不胜数。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白兔。

小白兔长着长长的大耳朵,红红的眼睛,雪白的毛绒绒的一身,可爱极了。小白兔最喜欢吃萝卜和青菜,它最喜欢在草地上活动。小白兔尾巴短短的,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真是快极了。它的听觉非常灵敏,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就马上竖去耳朵来听仔细。

我婆婆家里就养了一群小白兔,小白兔经常被关在笼子里,就偶尔放它们出来一下。有一天我正好到婆婆家玩,小兔子也正好被放出来活动活动,我看见了小兔子们蹦蹦跳跳地往后花园的草地上跑去。我怕惊吓到它们,并悄悄地走到一旁去,慢慢地蹲了下来,看它们会怎样。小兔子来到了草地上,好像十分警惕,东张西望地巡视一番,直到四周没有一点儿动静,就活跃了起来,有的在津津有味的品尝着青草,有的`嘻嘻哈哈的在草地上打滚,还有的你追我赶,你蹲我跳。。。。。。。。 真是快活级了。

为了不惊动它们,我用最大的耐心观察了很久,我这才发现,原来小兔子不仅是那么机灵可爱,而且是那么调皮,那么聪明。真是让人喜欢。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人,他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不高不矮的个子。他不仅学习好,而且爱助人为乐。我就给你讲讲他助人为乐的故事吧!

有一天,上学的时候,突然有一位老爷爷的电动三轮车卡在石头缝里,怎么推也推不出来。别人看见了,都若无其事地走开了。我们班的班长看见了,连忙跑过去。你们猜我们班的'班长是谁?不知道了吧。那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接下来我们就接着走入故事吧。

他说道:“老爷爷我来帮你推车吧!”老爷爷说:“好,咱们一起推吧!”说完,他们就推了起来。推了半天,终于推了出来。老爷爷感激地说:“谢谢你啊!小朋友。”他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他看了一下手表,慌张地说:“都十点了!”他像离弦的箭一样向教室飞奔过去。

到了教室门口,敲了敲门。老师把目光投到了那里,老师严肃地说:“你还当班长呢,怎么现在才来,还有没有时间观念!”老师严厉地批评了他。他回座位的路上还暗暗自喜。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5

今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了桌子上放着一盘香甜可口的苹果。还没有来得及放下书包,我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拿起了一个。刚拿起来正准备吃,妈妈就出来对我说:“先把书包放下来,去洗了手再来吃。” 洗完手后我回来,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的苹果。红红的苹果就像妹妹圆圆的.脸蛋,拿在手里面光滑细腻还泛着红又亮的诱人光泽。苹果上面还有一个小把呢!就像老爷爷的拐杖。苹果的下面有一个“窝”,就像人们的肚脐眼。我情不自禁,把这个苹果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啊!一股清香味漂浮在我的鼻子前,这味道好诱人啊!这时我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下去,脆脆的甜甜的,可好吃了。我狼吞虎咽的,一会一个苹果就吃完了。吃完了我还满嘴留香呢。你一定也很想吃吧!想的话,那就去买来尝尝吧!我还告诉你一个秘密,苹果横着从中间切开可以看见一个五角星哟!你不信就去切切看吧。 苹果的营养的可丰富了,它含有大量的维生素,可以帮助人们预防感冒,帮助消化,吃多了人的皮肤也会变得白里透红的。这就是我喜欢的苹果,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6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动物,它是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它全身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毛衣,一到晚上,它的眼睛就变成了绿宝石。它吃食物时可有趣了,有一次,我把一块食物扔给它它慢慢的走过去,用爪子飞快的碰一下那食物,又讯速的.逃跑看看没动静就跑过去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它的爱好十分多,它最喜欢的游戏当然是玩绒线团了;记的有一次,妈妈在家织毛衣,它看见了,飞快地跑过去,扑到妈妈身上,抢过毛线开心的玩了起来;最后弄的整个房间到处都是毛线,当它意识到自己已经闯下大祸的时候,连忙跑到我身边,轻轻地叫着,好像在向我求救,它的这个举动使我们全家既好气又好笑;它是谁呢?告诉你吧,它就是我的好伙伴小猫。可令人伤心的是,一天,小猫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的溜出去玩,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现在我做梦也梦到和小猫在一起玩耍,小猫希望你能够再一次回家,和我一起玩耍!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7

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机灵敏捷的小狗,它叫毛豆豆,我非常喜欢它。

它长的很漂亮,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像两颗大宝石镶嵌在一对弯弯的眉毛下,它的鼻梁高高的.,它还有锋利的牙齿,看着它的牙齿,你就要打寒颤了,不过它从不咬人。它还有像三角形的耳朵非常灵敏,只要有任何动静,它便紧张的听着四周的动静,它有一身蛋黄而又油亮的皮毛,背上的毛软软的,摸上去真舒服呢!

它虽然很开爱,但是嘴很馋。它最喜欢吃肉和骨头,我若把骨头和肉拎起来,它就会站着跳起来随着食物摇摆走动,啃骨头的时候只要啃不动,它就前爪使劲按住啃,啃的时候头还一左一右的摇晃,好像连吃奶的劲也使出来。它睡着的样子,更是十分可爱,有的时候耳朵紧贴在地面上,有的时候,把整个头夹在了两个爪子的中间,还有的时候把整个身子团成一个圆圈,像个毛皮球。记得有一次,一个陌生人进了我家的院子,毛豆豆看见他非常陌生,它含着凶恶的目光扑了过去,“汪——汪——汪”的直乱叫,吓的坏人拔腿就跑,你说这毛豆豆难道不厉害吗?

毛豆豆是我最忠实的好朋友,它可以帮我们看家护院,也可以与我玩耍。可是去年毛豆豆突然走失了,我和奶奶到处找可怎么也找不到,我们很想念它,但愿有好心人收留它让它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三年级作文 篇8

当我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时,最令我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

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更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平,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太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里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洒鸳鸯楼,把气撒到别人身上,连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其妙的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过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家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肉,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他当成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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